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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指引(2014年11月21日)
湛江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指引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1月21日起,将湛江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包括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统一指定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案件。
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和二审行政案件仍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湛江市绿华路38号(绿塘河湿地公园对面)
立案咨询电话:0759-82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