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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核查公民身份信息须提供资料
广州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核查公民身份信息须提供资料
2017年1月1日后,广州市特种证件中心不再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由广州市各区综合办证中心进行查询人口信息。详见《广州市人口信息查询须知》。
诉讼案件中原、被告当事人核查公民身份信息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受理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
2、原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非原告本人查询请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只限査因诉讼案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或公司)核查公民身份信息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受理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井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单位)介绍信。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含复印件)。
备注:只限查因诉讼案而提供的资料
律师核查公民身份信息须提供以下资料:
本市注册律师
1.受理案午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
2提交由市司法局统一印刷的《核查人口信息资料中请表》。
3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
非本市注册律师
1.受理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
2.所在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
广州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3112081
广州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